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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税再次上调 白酒业遭遇生死劫

2009-10-09 10:46:00来源: 阅读量:6

  回顾白酒消费税的三次大调整,总的来看,国家不是在为白酒业“松绑”,而是在大念“紧箍咒”。2001年5月1日,对白酒从价计税方法调整为“价量同征”,同时取消外购酒消费税抵扣政策;2006年4月1日,对粮食、薯类白酒消费税分别按出厂价的25%和15%的税率统一调整为按出厂价的20%的税率计税;今年8月1日,国家税务总局再次颁布实施税赋新政:在保持白酒消费税20%从价税不变的前提下,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,大型白酒企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将提高至其销售价格的60%至70%。
  
  白酒消费税连续三次的大幅上调,无疑对整个白酒行业的利润、市场价格、产品结构产生巨大冲击。据测算,白酒企业相应上缴的税金最低比以前增长40%左右,净利润下降15%-30%。为应对税收增加导致生产成本直接增大的压力,目前,五粮液、茅台等白酒巨头出厂价已作上调,调整幅度在每瓶50-80元不等。行业巨头的率先涨价引发了江口醇、丰谷、高洲等二线品牌的全面涨价。“尽管如此,消费税的上调,对原本竞争就十分激烈的白酒行业,无异于雪上加霜。尤其是对于象我们这样税源结构单一(酒财政)的地区,更显压力巨大。税收政策的调整将会使白酒企业在近期(5-10年)内承担更多的消费税,很多企业将会因不堪重负而停产或倒闭。品牌和企业实力相对较弱的二线名酒企业,其经营更是难上加难,能否迈过这个“坎”?能否经受住这波残酷的考验?我们不得而知。诚然,江口醇也不例外。”董事长张超先如是说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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